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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复兴基金净值_华夏复兴基金净值000031

重要提示

华夏复兴基金净值_华夏复兴基金净值000031  第1张

该基金于2016年2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募集,证监许可证号为2016307。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股说明书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本基金没有风险。

该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因此,基金资产的一部分将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着股票市场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将根据其持有的股份确定。享受基金收益的同时,您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该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基金和一般混合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品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该基金的保本期一般为三年一个周期,但当达到一定的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时,保本期会提前到期。

在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限内,投资者认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直至本基金保本期限届满。本基金首个保本期的投资额为当期保本期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净认购金额、申购费及募集期间利息收入之和。在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内,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当前保本期内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有可能只能收回投资金额。对于未持有当前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到期的基金份额赎回时将不保本,并需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首个保本期后的保本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过渡期,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内到期的基金份额。默认转入当期保本期并持有至当期保本期满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转换,则指转换后对应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基金首个保本期后各保本期的保本金额为转换日登记并持有至当期保本期满的基金份额(包括过渡期内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及上述基金份额)。第一个保证期结束后,转入当前保证期的基金份额将被默认选择。基金份额进行转换的,是指转换后相应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该基金主要适合注重本金安全的低风险投资者和一些参与股市的谨慎投资者。

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中的“买者自负”原则。做出投资决定后,因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按照勤勉、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回报。

投资本基金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存款性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审核。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2017年3月29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第一节基金经理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工信路18号8号楼嘉誉大厦16-19层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永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毅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资本结构:

2、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3月29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8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2只子基金,即国泰金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龙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改制)、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3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00只,QDII基金3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6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一)直销机构(二)其他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及券商   2、第三方销售机构信息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三、保证人   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联系电话:023-63567296   传真:023-63567290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一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李一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的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提供投资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在此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期权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间的配置比例,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1、采用CPPI策略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动态调整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无风险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无风险资产一般是指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资产一般是指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在风险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量化投资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根据CPPI策略,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高安全边际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1)基本持有久期与保本期相匹配的债券,核心债券资产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2)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余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必须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1)套保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利用股指期货的现货替代功能和其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作为管理现货流动性风险的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风险。在基金建仓期或面临大规模赎回时,大规模的股票现货买进或卖出交易会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产生较大的冲击成本,此时基金管理人将考虑运用股指期货来化解冲击成本的风险。   5、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积极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选择以各保本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保本定息产品。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产品,保本期最长为3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29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4、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同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6年11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   3、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的;   4、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   5、更新了“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其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为本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7、更新了“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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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人参与,2条评论
  • 李四李四  2024-05-06 14:06:42  回复
  • 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选择以各保本
  • 李四李四  2024-05-06 11:00:20  回复
  • 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三、保证人   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